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合同签订时间和入职时间不一致

合同签订时间和入职时间不一致

合同签订时间和入职时间不一致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3-03 11:17:56 已帮助112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同签订时间和入职时间不一致
法律分析
入职时间劳动合同时间不符,应以入职时间为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指的是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入职时间指的是员工第一天工作的时间。
法律依据
#第二章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二章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