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欠下银行高达30万元贷款且无力偿还时,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具体如下: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庭将会对该案件依法进行审判。 若在判决之后,借款人依然未能按期还款,资方有权提起强制执行程序,法院也将严格按照规定调查并冻结被执行人的全部资产; (2)被执行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拒不履行的话,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之中,这无疑会对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 (3)如果被执行人的拒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