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准确判断主体身份。仔细核查嫌疑人是否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排除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等特殊情况。
(二)重点审查行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看其是否借助主管、管理等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注意区分正常业务操作与职务便利的不当使用。
(三)关注数额标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确定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未达标准虽不构成犯罪但可能有内部处理。
(四)确定主观故意。通过证据判断其是否故意且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