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起,厦门市最低工资执行标准为1700元月,因此厦门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累计缴费年限相应调整为:
第一档1445元月,第二档1530元月,第三档1615元月。执行新标准后,每月失业金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月标准平均涨幅达到13.3。
2、厦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符合条件的厦门本市户籍专业人员,可进行网上办理或收集提供相关材料,或到各自所属的市区社保中心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