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的问题,律师最快9秒应答
立即咨询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非全日制合同要约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合同要约定试用期吗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024-02-29 13:29:04
已帮助142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非全日制合同要约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合同不需要,也禁止约定
试用期
。法律明确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
双方
当事人
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
劳动者
在同--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
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非全日制合同要约定试用期吗
赵昊罡
问题:各位你们好:本人96年-08年在一单位工作,期间没买保险没签合同。在08年1月签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直至今日。我想让单位补交社保是否过了仲裁时效,08年签的合同是否无效,请解答谢谢
可以想前要求补办两年的社会保险.但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比较麻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如何
一、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等。三、《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终止用工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这一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针对非全日制劳动,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灵活性,规定过多会限制这一用工形式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作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讲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全日制用工计件的问题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有保险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来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度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答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包敬立
问题:你好,我们单位是微小型企业,食堂做饭的大姐上班时间自由,只要把午餐准备好,涮洗厨具后可自行离开,非全日制关系,工资是按月结算,请问我们要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吗?
可以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律师你好。我姐姐想应聘到一家洗化,企业公司上班。他想咨询一下,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得个朋友因为那个上班时间的事在忙呢,我就想要知道那个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法条的相关问题及事宜,求解答啊!
你好,你要咨询的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法条的事,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是平常正常上班,晚上想找一份兼职工作,所以想了解相关问题,请问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规定。
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试用期规定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6、社会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以上是对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规定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朋友是个非全日制的员工,最近非全日制越来越多了,咨询下非全日制用工有无节假日呢
您好!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并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协议不同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用工协议,也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并不能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在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即可以兼职。非全日制用工也有小时数的限制,超过了一定的时数,就属于加班了,是有加班费的。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朋友现在做的事非全日制工作,现在问题是不太清楚非全日制用工与雇佣关系这件事情请帮忙解答一下这件事情
对劳动者而言,在试用期情况下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通过这一条规定得到了救济。另外,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也不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可以随时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终止用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律师您好!我今年在这边遇到了兼职,所以想了解一下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工资么?谢谢解答了!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就业的一种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劳动合同法中还明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就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合同事务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合同诈骗立案前履约怎么处理
#合同事务
1311次阅读
要约不可撤销的几种情况
#合同事务
1449次阅读
个人债务纠纷官司律师违约怎么办
#合同事务
1299次阅读
合伙人合伙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事务
1495次阅读
合伙人合伙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事务
1495次阅读
签约主播公司可以随时辞职吗
#合同事务
1102次阅读
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同事务
1010次阅读
违约责任有没有诉讼时效
#合同事务
882次阅读
关于
非全日制合同要约定试用期吗
精选专题信息
家庭合同协议在法律生效吗
2024.12.05
老人生前的赠与协议只按手印有效吗
2024.12.05
财产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2024.12.04
赌博咋个处理最有效
2024.12.04
买卖合同纠纷能否起诉夫妻双方
2024.12.04
委托公证书是怎么收费的
2024.12.04
合同多长时间不履行自动失效
2024.12.03
什么样的字据有法律效力
2024.12.03
父母签的合同子女需要履行吗
2024.12.03
私人合同签字按手印法律上生效吗
2024.12.03
买卖合同只有单方签字有效吗
2024.12.03
兄妹承诺自愿放弃房产有效吗
2024.12.03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2024.12.03
没有合同被诉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2024.12.02
合同纠纷确权怎么处理
2024.12.02
连带共同保证可以追偿吗
2024.12.02
热门推荐
热门合同事务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合同效力律师
合同订立律师
合同终止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违约律师
合同审查律师
合同法规律师
合同纠纷案例律师
购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装修合同纠纷
违约金的比例一般是多少
合同订立条件是什么
合同欺诈的认定标准
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
保密协议不给钱有效吗
税务事务所代理合同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书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三)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二)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一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一)
事务委托书样本
事务委托书范本
演艺事务授权委托合同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民法典
装修装饰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案一般怎么判
合同违约金多少合法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百分之几
签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
运输合同纠纷
合同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违约合同赔偿标准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合同违约怎么起诉
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合同纠纷案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如果合同违约了怎么办
合同纠纷怎么起诉对方
装修合同违约怎么起诉
装饰合同纠纷
怎么起诉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坐牢合同履行不了算违约吗
劳动合同毁约赔多少
装修合同违约责任
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25 17:04:36
你好,咨询的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我现在想卖二手房,他们现金收房,但是钱款不一次性付完,这个合同怎么写合理?
钱威律师
2025-02-21 21:55:03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合同修改?
吕美亮律师
2025-02-19 06:40:03
您好需要看双方约定的解除条款,或者看是否存在法定解除事由
问题: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包敬立律师
2025-02-15 18:03:06
定金与违约金一般不能都得
问题:甲给乙定金四万,约定违约金五万,甲违约,按照违约金赔偿跟定金赔偿有什么不同?
石志忠律师
2025-02-11 10:08:23
对你无效,如果要求你还钱,你可以报警,或者起诉。
问题: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货款本人没有去签字生效?
吴亮律师
2025-02-17 10:19:45
一般应按合同赔付。但如果违约金过高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具体得看实际情况和证据。
问题:主播违约金必须按合同赔付吗?
吴亮律师
2025-02-08 01:56:55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开发商逾期交房咋赔付?
吴亮律师
2025-02-06 19:32:08
借条上通常有签名和日期,这能明确借贷双方和时间。如缺失,可能影响其效力。应尽量补全,或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借贷事实。
问题:借条上有签名和日期吗?
吴亮律师
2025-02-06 00:39:51
要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事项,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等。如有必要,可要求私人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内部要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问题:公司名义借款给私人。怎样采取法律效应怎样采取法律效应?
吴亮律师
2025-02-04 23:56:47
七十五岁老人可能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证明价格不合理等,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问题:我家75岁父亲擅自签订了光伏合同,价格不合适,还能反悔吗?
包敬立律师
2025-02-15 18:03:06
定金与违约金一般不能都得
问题:甲给乙定金四万,约定违约金五万,甲违约,按照违约金赔偿跟定金赔偿有什么不同?
吴亮律师
2025-02-06 00:39:51
要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事项,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等。如有必要,可要求私人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内部要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问题:公司名义借款给私人。怎样采取法律效应怎样采取法律效应?
吴亮律师
2025-02-06 19:32:08
借条上通常有签名和日期,这能明确借贷双方和时间。如缺失,可能影响其效力。应尽量补全,或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借贷事实。
问题:借条上有签名和日期吗?
钱威律师
2025-02-21 21:55:03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合同修改?
吴亮律师
2025-02-17 10:19:45
一般应按合同赔付。但如果违约金过高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具体得看实际情况和证据。
问题:主播违约金必须按合同赔付吗?
石志忠律师
2025-02-11 10:08:23
对你无效,如果要求你还钱,你可以报警,或者起诉。
问题: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货款本人没有去签字生效?
吴亮律师
2025-02-04 23:56:47
七十五岁老人可能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证明价格不合理等,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问题:我家75岁父亲擅自签订了光伏合同,价格不合适,还能反悔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25 17:04:36
你好,咨询的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我现在想卖二手房,他们现金收房,但是钱款不一次性付完,这个合同怎么写合理?
吕美亮律师
2025-02-19 06:40:03
您好需要看双方约定的解除条款,或者看是否存在法定解除事由
问题: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吴亮律师
2025-02-08 01:56:55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开发商逾期交房咋赔付?
更多
最新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协议合同无效
2025.02.25
1438次阅读
主播签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理
2025.02.25
1863次阅读
租客违约不付违约金怎么办
2025.02.25
1204次阅读
协议生效后双方应该如何履行
2025.02.25
1891次阅读
双方签了和解协议还可以起诉吗
2025.02.25
1155次阅读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故意损毁文物罪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