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职工不接受工作量增加不违法。如果增加的工作量明容显超出了与职工约定的工作范围或工作量的,职工是可以拒绝的,而且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或者变相加班。如果单位因此而辞退劳动者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律图法律在线咨询。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