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无工伤保险不会影响工伤认定,依法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可。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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