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可以退房的情况包括: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合理催告后仍未交付的;
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
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等情况。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律图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