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显示销户未结算问题,这意味着您已经向相关部门提出了销户提取请求,然而流程尚未完成并未正式进入结算环节。
在中心进行最终结算之后,相关款项将会自动转入您所关联的银行卡储蓄账户中。
需要强调的是,公积金一旦被注销后,便无法再拥有公积金账户。
若您仍希望继续缴纳公积金,那么需要重新开设新的账号才能实现。
首先要向大家介绍的是:
住房公积金指的是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资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类型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机构或组织及其在职职工所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资金。
接下来,为各位解读下职工在何种情况下能够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金额:
(1)购置或者建设、翻新、大规模修理个人居住房屋;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完退休手续;
(3)因完全失去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结束劳动合同关系;
(4)在海外定居生活;
(5)偿还购房贷款所产生的利息;
(6)支付的房租超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规定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