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几种情况公司不得随意裁撤员工:
患有易于罹患职业病之相关疾病但尚未展开离职前提议的健康状况评估;
正在接受国家法律所规定医疗期间疗养治疗的职业伤残者;
正处于女性员工孕期或哺育期的岗位人员;
在同一雇主单位持续服务长达十五年,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差不足五个年份的员工。
2、当员工面临被解雇的困境时,可行的救济方式如下:
若由于单位施压要求而被迫辞职,您可予以拒绝,同时务必绝对不能未经许可擅自停职放假,即使得到单位口头批准亦不例外,必须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尤其建议采用书面证明,如有可能,收集录音、手机短信等交叉验证)能够证实并非个人故意怠岗,而是经用人单位授权的行为之后,方可考虑应允此决定。
根据诸多企业的内部规定,员工实则只需缺席三日便会被视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雇主有权单方面终止雇佣关系,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费用,因此,请各位务必对这一事项引起足够重视,避免由此引发严重不良后果。
(2)一旦争议已然出现,务必作出妥善措施进行弥补,设法提供有效证明,证明实际脱岗非属你方主观故意,而是受用人单位的明确授权指派。
您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来提供证明,并尽可能寻求其他更为严谨的证据支持,录音资料则通常属于较为易于获取且具有较高可信度的证据来源之一。
(3)另外,若单位以您曾频繁旷工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理由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您需要审查该规章制度制定过程是否经过了公开公正的民主程序以及是否向您公布过具体内容。
如有必要,你可就从未知悉此规制的事实,对依据该规章制度做出的辞退处理提出异议并展开调查。
(4)关于遭受解雇后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