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在小区内行驶时不慎致死家犬的事件中,司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需综合考虑诸多细节因素。
在无特殊情形下,依照过错原则确立责任归属,司机需负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需关注的问题包括:
该家犬是否持有养犬许可证、其在小区范围内活动期间是否佩戴狗链、坠车身亡的家犬是否曾穿越机动道、以及遛犬行为是否发生于小区车辆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时段或者空余时刻等。
同时,狗主对于家犬进行监护管理及应当履行之注意事项是否尽职到位。
此外,关于车辆行驶速度是否超速或者违规操作,家犬究竟是突现眼前或是早已在小区路程当中等待,还有驾驶员是否拥有足够的反应时间以采取适当措施避开意外事故的发生,乃至驾车者撞击猛扑家犬时系故意为之抑或是过失所为等等,这些因素均将直接影响驾驶人员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