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被界定归属于侵犯财产类型的刑事犯罪范畴。其所侵害的主要客体乃是公司、企业或其它各类单位对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同时,在案件的具体情况中,通常是由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借助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挪用并长期占有本单位的财物,而致使这些财物的数量达到了法定的数额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