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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如何判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如何判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09 14:35:06 已帮助8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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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如何判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被依法关押的罪犯,一旦实施了法定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之一,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那么就会构成此罪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下该罪行的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本罪的主体具有特殊性,只能由正在服刑的罪犯构成,而主观要件则为故意犯罪
至于侵犯的客体,便是司法机关所维系的监管秩序;
从客观层面来看,只要存在这四种行为之一并情节严重者,方能构成如实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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