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房出现质量瑕疵时,依据特定的规定和条款,消费者是有权利要求全额退房的。
同时,若该期房的整体质量与其买卖合同中所列明之情形存在差异,例如该期房的主体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甚至房屋的质量问题已经对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实质性的负面影响,那么无论消费者最终是否决定要求退房,作为房地产开发商都必须承担起其相应的违约责任,消费者也因此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性赔偿以弥补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