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购房人快捷无忧地处理退房事宜,请严格遵循以下四个步骤:
首先,购房人需要以挂号信、传真的方式或者直接致电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正式提出退房申请;
其次,提醒并敦促房地产开发公司于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15天内,务必负责全面完成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所有相关合同及法律手续;
再次,督促房地产开发公司尽快将所有购房款项全额归还给购房人;
最后,请求办理停止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的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