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了数个星期但尚未进行正式入职手续的情况下,员工仍有权获得薪资待遇。
只要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无论雇主是否与之签署过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否已经完成相关的入职手续,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薪酬。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这部分薪酬,劳动者可向当地具有劳动争议仲裁权限的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诉并举报该企业违法行为,强调寻求法律援助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