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律师服务费用通常由委托方自行负担。
具体而言,对于此类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民事纠纷,当事人有权选择请求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或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而一旦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当事人则可以选择聘请律师作为其代理诉讼人参与到司法审判过程之中。
所谓“交通事故”,系指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在道路行进过程中因其自身疏忽过错或无意行为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突发性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