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案件中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首先应明确的是,若该债务系以夫妻一方名义进行举债,则通常情况下,举债人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当举债人主张该债务属于双方共有的债务,但另一方却持不同意见,主张该债务属于举债人个人所有时,则举债人必须承担起举证的责任。
若在举证过程中,举债人未能成功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有,那么法院将依法判定该债务属于举债人的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