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倘若作为担保者的您为借款人履行了债务清偿义务,那么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您享有向该借款人进行追索的法定权益。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追索权的行使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提起诉讼的原告需是与案件自身切实相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次,应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
再次,须具备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最后,所涉及的纠纷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应当由受诉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