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犯罪的四个要素分别为:
客体要件,即该犯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国家对发票管理制度及税收秩序的稳定;
客观要件,则体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出售擅自制造、伪造或变造的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主体要件,即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主观要件,即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而仍然为之的故意心态。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