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遇到肢体冲突,并且导致软组织受伤,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后被认定为轻伤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依法处理。
该法第四十三条明确指出,对于那些故意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面临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如果情节较为轻微,则可能只需要接受五天以内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四条也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受害者重伤,那么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若致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那么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制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