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贵司以口头形式通知接触劳动者的协议事实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工可依法立即要求贵司依照经济补偿标准加倍作为赔偿;
若贵司未能依约履行赔偿责任,劳工可选择向调停组织提出申请进行调停;
若调停无果,劳工亦有权转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寻求援助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