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类案件的性质及其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实践中可以将其划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经济诉讼及行政诉讼等四大类别。
具体而言,行政诉讼即以行政管理相对人为诉讼当事人,对不满行政机关作出的特定处理决定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则根据行政法实体内容并依照行政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此类诉讼进行复杂且严谨的审理与裁断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