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于名誉权的尊重与保护逐渐深入人心,即便是身故之人,其名誉权亦不可被无视或剥夺。
因此,可以明确指出,名誉权并不因主体生命的终结而消失不复存在,即使死者已长眠地下,他们仍然享有名誉权。
若死者的名誉遭受了侵害,其合法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侵权行为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然而,若死者并无配偶、子女,且父母均已离世,那么其他近亲便可依法向侵权行为人主张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