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伤需入院治疗所导致的延迟薪资应依据受害者的工作延误时间及经济收入水平进行合理赔偿。
在具备稳定收入的情况下,误工费将等于因伤造成的工作延误时间乘以受害人正常日均收入水平;
若受伤害者不具备稳定收入且能够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相关数据的情况下,误工费应等于误工时间乘以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
如受伤害者不具备稳定收入且无法提供相关收入数据的情况下,误工费则应等于误工时间乘以同行业上一年度全职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