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金乃属于公民固有的个人财产权益,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可作为遗产进行传承。
所谓遗产,即是指公民在离世之后留下的属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一)公民的各项收入;
(二)公民的居住用房以及储蓄资产及日常用品;
(三)公民所有的林木资源、畜牧及家禽;
(四)公民收藏或拥有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及图书资料;
(五)依照法律规定,公民有权拥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所享有的著作权及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益;
(七)除上述之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关于房产遗产的继承比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遵循如下原则:
1、对于同一层次的继承人而言,其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通常应当保持平等;
2、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3、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获得更多份额;
4、对于具备抚养能力并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若未履行抚养义务,则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5、对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酌情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