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遭遇他人拖欠借款且无力偿还的困境时,首先应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考虑在现有的条件下重新制定还款方案,例如签订一项分期归还债务的协议。
若发现对方有故意拒付或无视债务的行为,则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做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的准备。
2.在发生债务争执后,具备多种解决途径可供选择,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
只要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便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中,申请支付令便是收回欠款的有效手段之一。
对于长期拖欠借款不还者,将面临缴纳滞纳金及承担违约金的处罚;
若经法院裁决后仍未能按时还款,个人信用记录将会受到影响,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所规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相关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
同时,人民法院亦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实施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操作。
但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所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均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