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恢复执行之诉,是否需要重新立案,取决于申请执行人的个人意愿。
在被执行人违反协议,即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申请执行人享有选择权,既可选择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无需再行提起诉讼,亦可直接针对被执行人未履行协议的行为,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立案处理。
若申请执行人决定重新立案,执行法院在收到申请后,有权依法裁定终结原协议的执行程序;
反之,若存在其他不宜恢复执行的情况,则无需重新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