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损坏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一般的处理方法如下所示:
倘若夫妻双方面对此类行为都负有相应的过失,那么就需要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仅有一方故意损害了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这一方将可能被要求少分或甚至完全不分得应有的份额。
在离婚之后,如果发现存在上述行为,当事人有权在发现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重新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