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诉讼参与人和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家属,并不具备直接去检察机关了解相关案情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只能选择通过合格律师进行阅览所有卷宗等法律文件的方式,来获取更深层次的信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类情况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通常而言,家属可能有机会了解与该案件有关的一些基本情况,但这仅限于听取庭审消息或律师的简短介绍,而无法亲自与当事人见面、阅览相关卷宗资料等更多细节。
然而,如果由家属亲自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角色,他们便有权了解深入细致的案例细节,包括查阅、摘录以及复制于此事件相关的全部卷宗材料。
如果鉴定该案件已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复查起诉,那么除非获得了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的特别许可,否则其他辩护人也不得随意阅览、摘抄以及复制这些原始材料。
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保护,我们强烈建议您考虑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提供辩护服务,并确保在案件进入预查阶段后,律师能够明确掌握案情全貌。
至于在侦查时期内,家属却无法直接前往公安机构查看案情进展,同时他们也没有资格与其所代表的当事人进行面对面会谈。
不过,频繁的律师陪同会见有助于家属了解其委托人的具体罪行及其案件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