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无权进行实际停水或者停电这样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物业费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催讨,例如向业主发函通知他们及时缴纳,同时给予他们一定的宽限期。
但如果经过合理期限之后,业主仍然没有主动补交物业费,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仲裁申请,而不是采取实际停水、停电等过激手段来催收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