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倘若女方在哺乳期内决定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其所生育的子女通常会被判给女方进行抚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其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优先考虑由哺乳的母亲行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