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界定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中,该法条明文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租赁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首先,如果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物业尚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而擅自建设,则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视为无效;
其次,在租赁期限方面,租赁期限如超出临时建筑物的实际可使用期限,则超过部分将被视为无效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