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饮酒驾驶以及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规定如下:
根据现行法规,驾驶员体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在每100毫升20毫克至80毫克之间被视为饮酒驾驶,超过这个范围则判定为醉酒驾驶;
针对饮酒驾驶者,将暂时扣留其机动车辆驾驶执照,同时进行罚款等惩罚措施,而对于醉酒驾驶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使其清醒过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执照,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处以拘役,并处以罚金;
此外,醉酒驾驶者在五年之内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执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