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公安机关立案准则规定如下:
如果一家公司或企业的员工在职务范围之内,凭借其职务之便,未经合法许可地将属于该机构的财务资料占据己有,且所涉及的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五千元,同时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未能将上述财产归还给原所有者,那么此类行为将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当受害方察觉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涉嫌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一旦公安机关核实相关情况并满足立案条件,即会立案展开调查工作。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