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述,在争议房屋为新竣工并首次交付的情况下,二手交易性质的房屋并不包含在此范围之内,因此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诉讼,主张其违反了相关约定,并请求相应的违约赔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解释中并未规定可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来要求赔偿一倍。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