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通常被定义为居间人依据委托人为实现其与第三方签署合同的意图,向委托人和第三方提供协助、咨询以及建立联系的服务,并在完成上述事项后向委托人收取特定报酬的协议文件。
居间服务合同所包含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关于居间人的权益规定:
居间人有权利请求获得报酬作为其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对价;
此项权利既是居间人的核心权益所在,也是其进行居间活动的主要动力来源。
此外,居间人还有权请求委托人偿还其在居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