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非婚生子女同样具有合法登记户籍的权利,通常情况下,他们会选择跟随母亲进行户籍登记。
在我国现行法规中,户籍登记被视为每一位中国公民的基本权益之一,无论是非婚生子女还是婚生子女,都有依法享受这项权益的平等机会。
尽管非婚生子并非通过合法婚姻途径所生,然而,这并不影响他们有权获得父亲和母亲的抚养和关爱。
对于子女而言,他们并无任何过失可言,因此,他们在法律层面上应当享有的地位与亲生子女并无二致,同时也必须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非婚生子上户口的流程:非婚生子女的父或母要准备好《出生登记申报书》、父或母一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非婚生育说明、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是入集体户的,还需要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携带上述资料到各区各镇街的户籍登记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