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若被工商机构察觉到售卖仿冒电池,将被勒令立即停产、停售相关产品,同时对违法生产及销售的产品进行没收处理,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涉及违法所得,则需一并予以没收;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若构成犯罪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