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卡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当事人无需因这起民事债务纠纷而面临牢狱之灾,因为这并不触及到刑事法律责任的范畴。
然而,若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需依据既定条款或国家相关法规,就未偿本金以及逾期利息做出相应支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对于那些无力偿还信用卡债务的人士来说,只要他们能够按时足额地归还本金和利息,通常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如果借款人存在恶意透支行为,并且其动机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那么他有可能会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从而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