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饮业中,尽管餐饮企业并未同劳动者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然而实际雇佣关系确实存在,如此情况下,双方之间已构建起劳动关系。
若两者之间出现劳资纷争,相关方有权提出仲裁申诉。
假如针对仲裁决定当事人并不满意或者仲裁机构未能及时对其作出审理,他们有权向法院发起诉讼以追究责任,同时请求法院介入处理上述劳资纠纷。
如果法院拒绝受理该案子,相关方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
4、劳动者的出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等。
对于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以及出勤记录,用人单位有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无缘无故地违反规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