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进行刷卡套现交易之后,对方未如期支付款项,消费者可向警方寻求帮助。
当此类事件被正式立案之后,处理方案如下所示:
1、涉事者的信用卡将因套现行为而面临银行的债务催收;
2、为该人提供套现服务的个人或组织将会承受更为严厉的惩罚,他们的终端机(POS)设备可能会被强制停用,甚至存在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可能性,并面临高额罚款。
进一步而言,如果这些人利用POS机为他人提供套现服务,且涉及金额巨大,那么他们可能会触及法律红线,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这些人的信用记录也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若在催促还款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收集相关证据,考虑提起诉讼,因为这已构成了侵占罪。
具体来说,通过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对方在取得资金后却拒绝返还,且涉案金额达到三万元,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追诉范围,即五千元至两万元不等(各地标准略有差异),以上金额均属于较大数额,足以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