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于存在盗窃、欺诈、哄抢、抢夺、恐吓勒索或蓄意损害公共或私人财产等行为的主体,行政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处以五至十天的拘留期,并可同时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严重者,则处以十至十五天的拘留期,并可同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