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传销活动所受的法律制裁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组织传销活动者将会受到刑事追究和罚金的双重处罚,具体来说,视其违法情节轻重而异,轻者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要附加罚金;
若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情况下,其刑罚将升级到五年以上,同时也要承担相应数额的罚金责任。
所谓“传销”,即组织者通过招募新人、发展新成员,以及要求被招募对象支付一定的入门费作为加入组织的前提条件,从而实现非法获取财富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