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承租人违约且拒绝对违约金进行支付,出租人有权依据租赁合同之约定,选择取消租赁协议,进而依法追究承租人所应负担的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七百二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承租人在未经适当理由的情况下未能按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或延迟支付租金的行为,出租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予以支付;
假如承租人仍然无法按期支付租金,那么出租人将有权利终止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
此外,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时,都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对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