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离职时尚未支付的工资部分,须在用人单位接到员工辞职请求并正式核准之后立即予以发放。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考虑到财务管理的便捷性因素,用人单位往往会选择在正常的薪酬结算日期对员工的离职当月工资进行发放。
也就是说,无论您何时离职,只要仍处于在职期间,工资就将照常在既定的发放日期进行发放。
至于离职月份的应得工资部分,则可通过以下公式来计算得出:
离职月应发工资=月薪÷27.5×离职月实际出勤天数。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中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