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所签署的协议或合同当中,务必明确以下几点关键要素:
首先是委托方及其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其次为有关中介机构本身的信息披露;
然后,需要清晰地阐述待售房屋的各项细节特点;
紧接着,应详细记录该房产的实际售价及中介服务费用的具体数额和相应的支付方式与时限;
除此之外,还需清楚列出中介服务的具体内容、规范要求以及质量衡量标准;
当然,也不能忽视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以及各种争议之解决方案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