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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租赁可以适用撤销权么

低价租赁可以适用撤销权么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5-14 16:55:18 已帮助29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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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租赁可以适用撤销权么
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涉及到低价租赁行为的情形时,是允许债权人使用撤销权来维护其权益的。
而要让这种撤销权得以实现,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法定的必需条件:
首先,作为债权方的债权人需要对债务方拥有合法且有效的债权;
其次,债务方需要已经实施并且生效了一项或多项处分财产的行动;
此外,这些处分财产的行为还必须对债权人的债权产生了实际伤害;
最后一点,债务方和涉及其中的第三方应当具有主观上的恶意。
当某个行为表现出明显不合情理以至于价格过低的租赁财产时,这就构成了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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