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驾驶员应果断采取行动,立即报警等待相关机构前来处置。
遵循路权原则,机动车若可继续行驶,应将其转移到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场地或位置。
如果导致了他人伤亡,必须立刻拨打紧急救援电话并求助于附近经过的车辆。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依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七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如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者有责任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
倘若有人身伤害情况出现,车辆驾驶者更应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同时迅速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在救治过程中,如需变动现场,必须标明具体位置。
同时,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和过往行人也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