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机动车辆若丢失其中一块车牌,是无法上路行驶的。
为了保障公共道路安全及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驾驶人应及时前往相关机构进行车牌补办,使其恢复至完全合法状态之后方可继续上路行驶。
同时,根据这些法规条例的严格要求,对于那些在上道路行驶过程中未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以及保险标志,甚至是未能随身携带与车辆匹配的行驶证以及驾驶证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该机动车予以扣留,并勒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办理相应的补充手续,否则可给予罚款等严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